本地生活
接配偶和孩子来爱尔兰,家庭团聚签证怎么办?
在爱尔兰持就业许可或已是爱尔兰公民,想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团聚?你需要先确认适用的政策版本,核对担保类别、亲属关系、收入和住房证明。从中国境内递交签证、入境到抵达后的居留登记是独立步骤,具体费用、材料和处理进度请以官方最新说明为准。
办理家庭团聚首先要确认担保人的身份类别、家属的关系路径以及适用的政策版本。就业许可、居留许可类别与居留许可卡(Irish Residence Permit,IRP)与卡面许可类别(Stamp)的作用不同,不能仅凭 Stamp(移民许可类别标记)或是否有工作来判断资格。这里为你梳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申请要点、财务与住房证明要求、中国境内递交方式以及入境后的登记事项。具体资格、所需文件、费用和等待时间请以官方页面及受理机构的实时要求为准。
办理指南
适合谁
在爱尔兰持有就业许可、Hosting Agreement 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居留许可,计划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共同生活的人;以及需要确认家属团聚路径的爱尔兰公民。
先看结论
办理流程通常为:确认政策版本和担保人类别 → 核对家属关系、收入及住房证明 → 为每位家属分别递交申请。请注意,签证、入境许可、居留许可、居留登记和领取居留许可卡(IRP)是不同的环节,完成前一步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下一步。由于申请规则、文件要求、费用和处理时间可能随时调整,递交前请务必查看官方最新说明。
先核对你的申请适用哪个版本的政策
以下内容只涉及爱尔兰共和国,不包括北爱尔兰。资料核对截至 2026年10月27日。根据爱尔兰移民服务部门(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ISD)的家庭团聚政策版本档案(新标签页打开),按申请递交日期区分适用版本:2026年6月12日及以后递交的新申请,适用 2026年6月版《非欧洲经济区家庭团聚政策》(Non-EEA Family Reunification Policy);2025年11月26日至 2026年6月11日递交的申请适用 2025年11月版;更早申请另查 2016 年版。当前新申请应先读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官方没有解释“递交”具体以哪一个动作认定;开始填写 AVATS(爱尔兰签证与预审在线申请系统)、预约签证中心或寄出快递,都不能自行等同于正式递交日期。已经递交、正在等待结果或已有家属居留许可的人,应按自己的递交时间和现有许可核对规则,不要把 2026 年新政策一概倒套。
确认你的担保人类别和等待时间
担保人(sponsor)是已在爱尔兰、为配偶或孩子申请团聚的一方;家属是境外申请人。先整理担保人的国籍、就业许可及签发依据、居留许可,以及爱尔兰居留许可卡(Irish Residence Permit,IRP)上记载的 Stamp(居留类别标记)、开始合法居留和实际工作的日期,以及家属的关系和年龄。是否有工作、已缴税或卡面写着某个 Stamp,都不能单独证明符合资格。雇主 offer(工作邀请)、就业许可获批、实际开工和取得合资格居留许可是不同日期,不能自行选一个当等待期起点。
| 担保人身份/许可依据 | 家属申请等待期 | 官方查询入口 |
|---|---|---|
| A 类(Category A):爱尔兰公民,包括已入籍者。 | 为配偶/民事伴侣及未婚未成年子女通常没有申请前等待期;其他亲属另查政策。 | 爱尔兰公民家属团聚签证(新标签页打开);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
| B 类(Category B):关键技能就业许可(Critical Skills Employment Permit,CSEP)持有人、持研究人员接待协议(Hosting Agreement)的研究人员、公司内部调动就业许可(Intra-Company Transfer,ICT)持有人、全职非替班医生;博士生及部分获认可奖学金学生等另有条件。 | 配偶及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与担保人同时申请,或在其抵达后申请;没有申请前等待期。其他亲属通常须在合资格许可下满 2 年。仍须满足其他要求。 | 关键技能就业许可官方说明(新标签页打开);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 |
| C 类(Category C):一般就业许可(General Employment Permit,GEP)、恢复就业许可(Reactivation Employment Permit),以及符合条件且未被前述类别涵盖的独立 Stamp 4 担保人。 | 核心家庭通常须在爱尔兰持合资格许可满 12 个月;FAQ 概述为依法工作满 1 年。工作、许可与登记日期不一致时,向 ISD 核实起算点。其他亲属通常须满 5 年。 | 一般就业许可官方说明(新标签页打开);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 |
| 从就业许可转为 Stamp 4:要看原就业许可、当前许可依据及登记历史。 | 转换后通常沿用原许可对应的担保类别;CSEP 与 GEP 的家属等待条件不同。不能仅凭 Stamp 4 推断。 |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居留许可类别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
| 普通学生及毕业生 Stamp 1G:普通学生许可和毕业生计划(Third Level Graduate Programme)本身通常不属于一般政策的担保资格。 | 博士生和部分获认可奖学金项目有附加条件,需单独核对 B 类规则。 |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 |
| 其他家庭路径: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自由流动家属、英国公民家属、国际保护受益人和临时保护受益人。 | 不套用上述就业许可等待期,各有专门条件。国际保护家属从 2026年6月起另按专项程序核对;临时保护也不是普通就业许可路线。 |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家属申请(新标签页打开);英国公民家属申请(新标签页打开);国际保护受益人家庭团聚(新标签页打开);临时保护家庭成员安排(新标签页打开)。 |
爱尔兰公民入籍本身不会让每位家属自动适用欧盟条约权利(EU Treaty Rights);曾在其他成员国行使自由流动权利等跨境情形,应另按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家属申请(新标签页打开) 核对。
核对配偶和子女的申请条件
境外新申请的核心家庭通常包括配偶/民事伴侣和未满 18 岁、未婚的孩子;成年配偶/伴侣须年满 18 岁。婚姻须合法有效并获爱尔兰认可,双方计划在爱尔兰共同生活。2026 年政策未设统一的最低结婚年限。证明要求见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与 非 EEA 家属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为准。
如果担保人在结婚前已在爱尔兰居住、婚后又没有取得过 Join Family 居留许可,应把关系时间线整理清楚。政策要求能够说明结婚前后实际见面的情况,但没有统一规定照片、聊天记录或证明页数;长期分居、曾有婚姻、改名或再婚时,按真实时间线准备对应证明。
亲生子女、继子女和经爱尔兰法律认可的收养子女都要核对年龄、婚姻状态和亲子关系;继子女还要证明其为家庭全日制成员。新近发生的境外收养有单独移民许可流程,不能直接套普通出生证明清单。
孩子监护、成年子女及伴侣的特殊情况
父母共同或联合监护孩子时,2026年6月政策要求提供非担保家长的宣誓书。若另一方因去世、精神能力原因,或担保人拥有不附探视权的单独监护权而无须同意,应准备相应的官方核实材料。普通邀请信不能代替监护权、迁居同意或法院文件;孩子获准入境也不会让未同行的家长自动取得爱尔兰居留许可。相关材料要求见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和 非 EEA 家属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境外新申请的普通子女路径通常要求孩子未满 18 岁且未婚。年满 18 岁的成年子女不属于这一普通类别;严重医疗或心理状况导致的成年家属依赖有独立的高门槛路径。ISD 的 境内家属申请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仍提到 16 至 18 岁或 23 岁以下全日制学生等情况,但不能直接把那套境内说明搬到 2026 年境外首次申请。孩子即将满 18 岁,或递交后可能满 18 岁时,应书面问 ISD 年龄如何处理;官方没有说明年龄会自动锁定在 AVATS 开始或递交日。
未婚伴侣不能仅凭恋爱关系按配偶申请;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另有关系证明和境外预审许可(preclearance)要求,见官方说明(新标签页打开)。欧盟、英国公民家属,以及国际保护或临时保护家庭另走不同路径,见上表官方入口。
核对你的收入是否达标
收入标准按担保类别和家庭成员不同。下表为 2026 年核对值;其他家庭人数及成年受养亲属标准见 非 EEA 家庭团聚收入门槛(新标签页打开) 及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 担保类别 | 适用家庭 | 收入/资金要求 | 核对关键点 |
|---|---|---|---|
| A 类:爱尔兰公民 | 配偶/民事伴侣,或未婚未成年子女 | 申请前三年累计税前收入不少于 €75,000;不把国家福利当作该门槛收入,并需预期收入可维持。 | €75,000 是三年累计数,不是每年 €75,000。 |
| B 类:CSEP 等 | 核心家庭成员 | 没有与 A、C 类相同的固定金额表;可在工资尚未累积时申请,但要证明担保人的就业时长和当前税年的税前收入,并持续符合原许可条件。 | 无等待期不代表无资金证明,仍可能要求补材料。 |
| C 类:GEP 等,无孩子 | 配偶/民事伴侣 | 上一年度税前收入须超过 €30,000,并预期能维持。 | 不能把这条无子女门槛直接套给带孩子的家庭。 |
| C 类:GEP 等,有未成年孩子 | 表中列一名、两名孩子 | 2026 年需超过适用的年度净收入门槛:一名孩子 €39,780;两名孩子 €45,032。对应税前年薪 €50,200、€60,200 只是指示性换算。 | 按净收入对照 非 EEA 家庭团聚收入门槛(新标签页打开) 的 Working Family Payment(工作家庭补助,WFP)表;税前数不可替代净收入。 |
只计算一名担保人的收入,不能把夫妻或其他家人的工资加起来凑门槛。担保人或家庭成员可申报有凭据、可支配的存款,但 ISD 没有公布存款抵扣收入的固定公式;异常大额入账要解释来源和可用性。收入材料要能看出持续性:例如适用的 Revenue 税务记录、工资单、雇主信、雇佣合同和银行流水;自雇人士按类别准备正式评税记录。
政策还要求担保人在申请前紧接的连续 2 年内,没有主要依赖爱尔兰国家支持;按工作家庭补助(WFP)口径计算收入时,政策排除的款项另按规定处理。这不等于领过任何福利就自动失去资格。政策另规定,担保人不得居住在无家可归者或国家资助的紧急住宿、国际保护申请人住宿服务(IPAS)、社会住房或地方政府住房;领取住房援助金(Housing Assistance Payment,HAP)等社会住房支持也可能不符合条件。按支持类型向 ISD 核实,不要隐瞒或贸然停止必要的援助。
住房条件怎么核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6年6月政策第 9.3 节要求 Category C 担保人证明能提供合适住房;附录 E 列出家庭团聚的最低空间条件:担保人与配偶/伴侣可共用一间卧室;孩子要另安排卧室,通常每两名孩子增加一间,并须确保超过 10 岁的孩子不与异性孩子同房。家中有孩子时,不得有无关成年人同住,整套住房须由担保人租赁或拥有,不能只租合住房中的一个房间。详见 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 和 2026年6月政策附录 E(新标签页打开)。
租房须在 Residential Tenancies Board(RTB,爱尔兰租赁登记机构)登记;Category C 担保人需准备 RTB 登记确认信(含 RT number 和 Eircode),以及由房东和担保人共同填写的 ACCOM1 表。自有住房则核对产权证明,以及列明地址、Eircode、卧室数和每间居室入住情况的文件。房东签字只是证明材料,不代表移民部门已批准。
Category C 首次递交时不用提交住房证明,但审理人员之后可要求补件;收到要求后 6 个月内未提交,申请可能被拒。资格未确认前不必仓促签长期整租合同;也不能假设一封“到时找房”的说明就足够。不要借用地址、隐瞒同住者或请房东作不实声明。
如何准备申请材料
先按申请人、担保人和家庭关系分工整理,以下是准备方向,不是保证获批的官方全套清单。基本材料以 非 EEA 家属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首次居留登记所需材料清单(新标签页打开) 和驻华渠道的个案说明为准。
| 准备人员 | 证明事项 | 核对要求 |
|---|---|---|
| 每位申请人(配偶和每个孩子) | 在线申请系统 AVATS 生成的申请摘要、护照、所有旧护照的完整复印件、说明信、ISD 清单列出的 2 张近期彩色护照照片及适用费用;以往拒签要如实申报并附决定信。 | 每位家属单独申请;护照有效期要求见下节。 |
| 担保人 | 爱尔兰公民身份证明,或护照、当前居留许可/IRP、原就业许可或接待协议(Hosting Agreement);雇主证明、合同及适用的税务和收入记录。 | ISD 清单按类别要求不同;Category C(C 类)可能要上一税年的税务署(Revenue)就业详情摘要(Employment Detail Summary)和最近连续 3 期工资单;自雇人士核对评税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就业许可担保人还要核对从计划入境日起至少 1 年的合同要求。 |
| 配偶/民事伴侣 | 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文件;必要时补关系时间线、婚前婚后见面情况、离婚、改名或再婚资料。 | 不存在统一照片或聊天记录数量;如材料不是英文/爱尔兰语,按官方译文要求准备。 |
| 每个孩子 | 出生或收养关系文件;继子女的家庭成员证明;另一方家长的监护权、同意迁居或无须同意的官方证明。 | 共同监护的宣誓书、法院决定、死亡或法定监护文件按实际情形准备;邀请信不能代替监护权证明。 |
| 家庭共同材料 | 申请人与担保人的银行流水、共同生活安排、担保人承担家庭开支的材料,以及被要求时提交的住房证明;保险按批准许可的首次登记清单核对。 | 申请人和担保人分别准备递交前连续 6 个月的详细银行记录;份数、原件返还及申请关联方式,以摘要和中国渠道说明为准。 |
在中国大陆递交时,身份证和户口簿可辅助核对身份与户籍信息;结婚证、出生证明分别用于核对婚姻和亲子关系,是否充分由 ISD 按个案审查,户口簿或亲属关系公证不自动替代其他证明。按 ISD 翻译与文件要求(新标签页打开),中国签发的结婚、出生、离婚或死亡等官方文件应按文件类别完成签发国外交部门认证或 Apostille(附加证明书);在欧洲经济区(EEA)/瑞士以外完成的译文也可能需要另行验证。翻译、公证和 Apostille 是不同手续;Apostille 核验官方文书的签名或印章来源,不证明亲属关系、共同生活意愿或监护权。译文要有译者准确性声明、日期、姓名、签名和联系方式。中国的办理渠道可查看 中国驻爱尔兰使馆海牙认证(新标签页打开)。ISD 指南要求提交原件,并说明婚姻、出生等部分证件会退回;如需退还其他文件,应附清单。驻华渠道未确认 Join Family 的复印份数、装订及原件返还操作;向 爱尔兰驻华使馆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或 爱尔兰签证申请中心(VFS Global)(新标签页打开) 核实,不拿其他国家清单代替。证件姓名拼音、出生日期和号码要能互相对应;有差异时准备正式更名或关系文件解释,不要自行改写官方证件。
家庭团聚雇佣证明申请邮件
仅请求雇主可从记录中确认的职位、入职时间、状态、年薪及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性索要合同或许可证明。
Subject: Request for Employment Confirmation Letter - [Your Full Name]
Dear [HR Name/Manager Name],
I am currently preparing an application for family reunification. To support this process, I kindly request an employment letter confirming the following details from my personnel record:
- Current job title
- Start date of employment
- Current employment status and working arrangement (as recorded by the employer)
- Current gross annual salary
- Contract duration (if applicable)
[Optional: Additionally, could you please provide a copy of my signed employment contract and a copy of my current employment permit, if relevant to my application?]
Thank you for your time and assistance with this request.
Best regards,
[Your Name]申请说明信要如实写清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担保人身份、真实关系、计划住址和费用由谁承担,并与证据一致。真实计划是长期居留时,不要照抄短期探亲邀请模板或承诺 90 天内离境。
境外申请人咨询爱尔兰 Join Family 路径/材料英文邮件模板
请通过 AVATS 或使馆指定的当前官方渠道发送。建议一次仅询问一个具体问题。请在占位符中明确申请人居住地、担保人许可类别及家属关系。注意:切勿在邮件主题中写完整护照号,且在获得明确要求前不要预先发送整套敏感个人材料。
Subject: Inquiry regarding Join Family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 [Your Full Name]
Dear Sir/Madam,
I am writing to seek clarification regarding the 'Join Family' application process. I am currently residing in [Country of residence], and my sponsor holds a [sponsor's current permit/permission]. I am applying as their [relationship].
I have a specific question regarding the current requirements: [one specific question].
Could you please advise on the current official guidance for this matter or direct me to the appropriate office responsible for this inquiry?
Thank you for your time and assistance.
Yours faithfully,
[Your Full Name]
[Application Reference Number, if applicable] 在中国境内如何递交申请
持中国普通护照、在中国大陆递交的申请人,应按 爱尔兰驻华使馆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和 爱尔兰驻华使馆签证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确认当前流程。通常先在 AVATS 填写 D 类长期家庭团聚签证(Long Stay D Join Family)申请,打印并签署系统生成的摘要;摘要会指示递交地点。每位需要签证的家属(包括孩子)都要各自申请并取得单独参考编号,未满 18 岁的申请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代填签署。家庭成员的申请要在表格和说明中互相对应,但不能理解成全家共用一份表或孩子不用办签证。
中国居民按驻华说明通过 爱尔兰签证申请中心(VFS Global)(新标签页打开) 预约并递交;按要求本人到场并采集生物信息。该中心接收材料并收取服务费,不作签证决定。护照、份数、预约、递交地点及费用支付方式以当次 AVATS 摘要、使馆和 签证申请中心页面为准,不要在非官方链接提交护照或银行信息。ISD 指南说明,医疗或旅行保险通常不随签证申请一并提交,但审理人员可能要求补交;获签后应携带保险证明入境,并在边境官员要求时出示。
护照有效期与签证费用
护照有效期存在需要当面确认的官方页面差异:非 EEA 家属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的 ISD 清单写申请时护照至少还有效 12 个月;驻华使馆的一般信息页(新标签页打开) 写护照应在计划离境后仍有效 6 个月。后者是一般说明,不能据此确定长期 D 类 Join Family 的特殊要求。请向负责受理的使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询问“境外 Join Family 长期 D 签证的护照有效期按哪一条计算”,不要只按一般规则寄出。
ISD 签证费用查询页(新标签页打开) 当前列出的入境签证费为单次 €60、多次 €100;爱尔兰公民的配偶/民事伴侣及未婚未成年子女提供要求的证明后,可能适用费用豁免。实际金额、豁免证据和缴费渠道按 AVATS 摘要与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页面确认;签证申请中心服务费另计,费用可能调整。
办理需要多久?关于处理时间的提醒
按照 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材料齐全时的业务目标为:A、B 类预计可在 6 个月内完成,C 类预计可在 12 个月内完成;驻北京使馆另公布自己的签证队列,驻北京使馆签证进度(新标签页打开) 当前对 Join Family 列出最长约 12 个月。它们是目标/参考时间,不是法定保证或自动获批期限,也不是每个中国申请的实际决定时间;先确认负责处理的办公室。不要在结果明确前买不可退改机票、仓促退租或让孩子停学。
保存每位申请人的 AVATS 编号、申请摘要、递交凭证及补件记录,并按负责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进度;咨询时只提供该渠道要求的识别信息。审理期间如更换工作、许可或地址变化、护照更新、关系变化或新增家庭成员,向受理办公室确认是否需要补报及方式。
签证、入境和居留登记的区别
需要签证的家属须获长期 D 类签证后再前往爱尔兰;签证允许在有效期内旅行,不保证边境官员准许入境,也不是长期居留许可。获准入境后,家属仍须按批准的 Immigration Permission(移民居留许可)条件办理首次登记;完成登记后取得的 IRP 卡证明登记许可类别和有效期,不等于永久居留权。
需登记的家属应在入境后 90 天内登记。自 2025年1月13日起,各郡首次登记统一由都柏林 2 区 Burgh Quay 的 ISD 办理,见首次登记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与 全国首次登记职责转移公告(新标签页打开) 说明应在抵达后通过客户服务门户(Customer Service Portal)预约;首次登记不是网上续期,依赖担保人许可的申请人通常需由担保人陪同。首次登记后 IRP 卡邮寄寄出。预约及续期材料请看 首次居留登记所需材料清单(新标签页打开)。
未满 16 岁的孩子通常无须登记,除非 ISD 特别要求;需要登记的孩子年满 16 岁后应尽早预约。首次登记标准费用目前为 €300,部分许可类别可免收;需要缴费时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未满 18 岁且依法须登记者目前免登记费;不需要登记不等于没有合法入境和居留依据。这个 16 岁登记规则与境外新团聚通常要求孩子未满 18 岁是两项不同规定,见 未成年人首次居留登记要求(新标签页打开)。抵达后还要按实际情况衔接 个人公共服务号码(PPS Number)、孩子入学、GP(全科医生)注册和银行开户;这些事项不能替代居留许可。IRP 登记问题也可参考站内的 IRP 首次登记与续期说明 和 IRP、PPS Number 与居留专题。
保险按获批的许可类别和登记阶段核对。就业许可持有者的配偶及受养未成年子女以 Stamp 1G 首次登记时,现行清单要求提供符合保障范围和期限的私人医疗或旅行保险;Stamp 1G 续期清单与其他 Stamp 类别要求不同,部分续期须有私人医疗保险且旅行保险不足。以 首次居留登记所需材料清单(新标签页打开) 对应许可类别的清单为准,不要把父母 Stamp 0 规则套给配偶和孩子。
家属入境后的居留类别(Stamp)与工作权利
获批后的类别按担保人原许可类别和亲属关系核定,并以批准信、登记结果和 IRP 卡为准。2026年6月政策附录 C 对常见安排作了区分:爱尔兰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通常为 Stamp 4;关键技能就业许可、公司内部调动就业许可、持研究人员接待协议(Hosting Agreement)的研究人员、全职非替班医生及一般就业许可持有人的核心家庭成员通常为 Stamp 1G;博士生及符合条件的获认可奖学金学生家属通常为 Stamp 2A;宗教人士及政策所列的 Category C Stamp 4/Stamp 5 担保人的亲属通常为 Stamp 3。许可来源不同,不能把卡面 Stamp 套给所有家庭。可对照 2026年6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附录 C 和 居留许可类别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获批团聚并登记为 Stamp 1G 的一般就业许可、公司内部调动就业许可或关键技能就业许可持有人配偶,通常可作为雇员工作,无须再单独申请就业许可;具体范围和条件见 ISD 配偶居留政策公告(新标签页打开)。这与毕业生计划下的 Stamp 1G 不是同一个许可来源。作为雇员受雇、个人自雇或经营生意也不是同一件事,不能把“可工作”理解为所有经营活动都不受限制。
符合关键技能、一般或公司内部调动就业许可及研究人员接待协议家属路径的孩子年满 16 岁后办理登记时,按相应规则取得 Stamp 1G;相关孩子可按该许可作为雇员工作而免办就业许可,但仍须遵守爱尔兰对未成年人就业年龄、工时等一般限制(新标签页打开)。就业许可持有者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权利(新标签页打开) 只适用于其页面列明的就业许可持有人子女,不代表所有类别的孩子都能工作。
配偶的旧 Stamp 3 转 Stamp 1G 临时安排已于 2025年5月15日结束;部分现有未成年家属的过渡通知截至 2026年11月26日,不适用于境外新申请者跳过审批,也不是永久规则。按 ISD 配偶居留政策公告(新标签页打开) 和 就业许可持有者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权利(新标签页打开) 核对最新适用条件。
特殊情况处理与拒签应对
普通境外 D 类 Join Family 申请须在家属前往爱尔兰前办理;ISD 指南不接受已在境内持其他许可、作为访客或没有许可的家属按此流程递交。短期 C 类探亲签证用于短期停留,不保证之后转成长居。已有其他许可或涉及爱尔兰公民家属等情况,应查境内家属专门路径(新标签页打开),不能据此断言境内永远不能转换。探亲目的可另看站内父母短期探亲说明。
符合条件的配偶/伴侣或受养未成年子女,可能在以家庭团聚许可居住满 5 年,或担保人入籍后,于网上续期时申请 Stamp 4;这要单独审核,不是自动取得永久居留或爱尔兰国籍。
按 2026 年政策,普通家庭团聚拒签可在决定日期起 2 个日历月内向 ISD 提交书面申诉;仍要先看决定信确认该政策及受理中心是否适用,其他移民程序的期限不能套用。查看 ISD 拒签决定申诉说明(新标签页打开),并以决定信为准。
以下是假设情形,仅用于展示核对顺序,不代表个案结果:
- 假设:CSEP 担保人计划与配偶、孩子团聚。核心家庭无申请前等待期,但每位家属仍需单独申请并证明身份、关系和监护情况;无等待期不等于立即获批。
- 假设:GEP 担保人准备接配偶和一个孩子。先核实 Category C 许可满 12 个月的记录、2026 年孩子对应的净收入及整套住房条件;夫妻收入不能合并计算。
- 假设:原持 GEP 的担保人现有 Stamp 4,孩子 17 岁。须核对许可来源,并书面问 ISD 如何处理递交后满 18 岁的年龄变化;境外子女资格和 16 岁首次登记是两套规则。
如发生家庭暴力,ISD 有独立居留许可程序;政策说明,报告家庭暴力不会因此被驱逐。可查 家庭暴力受害者移民指引(新标签页打开)。
这里是非 EEA(非欧洲经济区)家庭团聚政策的文档归档页。读者可以通过核对自己的申请递交日期,确认适用哪个版本的政策文档,从而获取准确的申请标准。政策适用原则:申请结果将根据递交申请时生效的政策版本进行判定。版本划分:2026 年 6 月 12 日及之后递交的申请适用 2026 年 6 月版政策;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之间递交的适用 2025 年 11 月版;在此之前的则适用 2016 年版政策。
官方机构:该页面由 Department of Justice, Home Affairs and Migration(司法、内政与移民部)的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移民服务局)发布。请根据你的申请递交日期,在页面上点击对应的政策文档链接,核对最新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材料。
准备材料
- 核对适用的政策版本,确认担保人的就业许可(Employment Permit)、接待协议(Hosting Agreement)、居留许可类别及持有历史。
- 为每位家属准备护照、关系证明、过往拒签记录及申请文件;未成年孩子需按实际情况准备监护权证明或另一方父母的同意书。
- 根据担保类别准备银行流水、工资单、税务证明或工作合同;根据对应政策要求准备住房证明。
- 确认非英文/爱尔兰语文件的翻译和海牙认证(Apostille)要求,并核对中国签证申请中心(VFS)渠道关于原件、复印件和预约的最新说明。
办理步骤
- 首先确定在爱尔兰共和国适用的家庭团聚路径,并根据申请提交时间核对对应的政策版本。
- 核对担保人类别、家属关系和孩子年龄,确认对应的收入和住房要求。
- 为每位需要签证的家属单独填写 AVATS 申请,核对申请摘要、所需材料和费用。
- 通过中国受理渠道预约并递交申请,按要求本人到场采集生物信息。
- 等待签证决定;在拿到结果前,不要依赖非约束性的处理时间去预订不可退款的行程。
- 获批入境后,根据居留许可要求预约首次登记,并妥善保存批准信和登记材料。
注意事项
- 政策版本取决于申请的提交时间,但官方并未明确定义“提交”是指开始填写 AVATS、预约成功还是快递寄出,请勿自行认定。
- 不能仅凭 Stamp 类别、是否有工作或是否缴税来判断担保资格,必须核对具体的就业许可(Employment Permit)、接待协议(Hosting Agreement)及居留许可历史。
- 境外新申请的子女通常要求未婚且未满 18 岁;如果孩子年龄接近 18 岁或已成年,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的受养家属申请路径。
- 请严格区分税前(Gross)和税后(Net)收入门槛,不要自行将不同类别的金额相加,也不要把夫妻两人的工资合并计算;存款虽可能被考虑,但官方没有提供固定的存款折算标准。
- 政策中关于社会福利和住房的限制有具体范围,并不意味着领取过任何福利就会自动失去担保资格;请如实申报,不要为了申请而隐瞒情况或停止必要的社会支持。
- 请区分签证(Visa)、入境许可(Leave to Land)和居留许可(Immigration Permission),它们是不同的法律环节;官方公布的处理时间仅为目标参考,并非保证在此时限内获批。
- 由于 ISD 官网与驻华使馆页面对护照有效期的要求表述不一,在递交材料前,请务必向负责受理的机构(如 VFS 签证申请中心或使馆)确认具体要求。
- 如果收到拒签信,请务必仔细阅读信中说明的拒签原因以及对应的上诉路径和截止日期;不同类别的移民程序上诉期限不同,不能互相套用。
术语表
- Irish Residence Permit (IRP)
- 爱尔兰居留许可卡,上面记录了登记的居留许可类别(Stamp)和有效期。
- Stamp
- 记录在 IRP 卡上的居留类别标记;仅凭 Stamp 标记无法直接确定担保人所属的政策类别。
- Critical Skills Employment Permit (CSEP)
- 关键技能就业许可;持有人通常被视为家庭团聚政策中的 B 类担保人。
- General Employment Permit (GEP)
- 一般就业许可;持有人通常被视为家庭团聚政策中的 C 类担保人。
- AVATS
- 爱尔兰签证和预先许可在线申请系统;完成申请后会生成一份申请摘要(Summary)。
- Apostille
- 用于证明境外官方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真实性的国际认证;它仅证明文件本身真实,不代表移民局已认可其中的关系。
- Working Family Payment
- 在职家庭补助金;C 类担保人申请家庭团聚且有子女时,其收入门槛需参考该补助金的相应标准。
- ACCOM1
- 住房证明材料中的专用表格,通常需要房东和担保人共同签署。
- Residential Tenancies Board (RTB)
- 爱尔兰租赁住宅局,负责管理租赁登记等相关事务。
- Hosting Agreement
- 研究人员的接待协议;符合政策条件的持有人可按 B 类路径办理。
- Category B
- 家庭团聚政策中的 B 类担保人,包括关键技能就业许可(CSEP)持有者、部分研究人员、博士生等。
- Category C
- 家庭团聚政策中的 C 类担保人,包括一般就业许可(GEP)持有者等,其核心家庭成员申请通常有居留时间要求。
- Immigration permission
- 允许在爱尔兰居留的移民许可,与入境签证、边境入境决定和居留登记是不同的步骤和文件。
- Category A
- 家庭团聚政策中的 A 类担保人,通常指居住在爱尔兰或打算居住在爱尔兰的爱尔兰公民。
-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 (ISD)
- 爱尔兰负责移民许可、签证办理和居留登记的政府部门。
- ISD
- 移民服务局
官方链接
- ISD 家庭团聚政策版本档案(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申请提交日期,确认适用哪个版本的家庭团聚政策。
- 2026 年 6 月非 EEA 家庭团聚政策原文(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关于担保类别、家属关系、财务门槛、住房要求及居留许可(Stamp)的详细政策。
- ISD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最新的家庭团聚流程、具体要求和预计处理时间。
- 非 EEA 家庭团聚收入门槛(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根据担保人类别和随行子女数量,核对所需的最低年收入标准。
- 非 EEA 家属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非欧洲经济区(non-EEA)担保人家属的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 爱尔兰公民家属团聚签证(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爱尔兰公民为家属申请团聚签证的官方办理路径。
- 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申请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事实伴侣申请居留许可的适用条件和所需材料。
-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家属申请(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如果担保人是欧盟公民,请核对独立的欧盟自由流动家属申请规则。
- 英国公民家属申请(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针对英国公民家属团聚的专门说明。
- 国际保护受益人家庭团聚(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国际保护持有者的家庭团聚专项政策。
- 关键技能就业许可 (CSEP) 官方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Department of Enterprise, Tourism and Employment:核对 CSEP 的许可类别和具体申请要求。
- 一般就业许可 (GEP) 官方说明(新标签页打开) Department of Enterprise, Tourism and Employment:核对 GEP 的许可类别和具体申请要求。
- 居留许可类别说明 (Immigration Permission Stamps)(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不同 Stamp 类型的居留许可权限和具体说明。
- 首次居留许可登记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首次登记的办理地点、预约方式及最新流程。
- 首次居留登记所需材料清单(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根据你的就业许可类别,核对首次登记所需的具体文件和医疗保险证明。
- 未成年人首次居留登记要求(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查看未成年人首次登记的年龄要求、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
- 爱尔兰驻华使馆申请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Embassy of Ireland in China:用于核对 AVATS 系统及在中国递交申请的说明,请以页面当前指引为准。
- 爱尔兰驻华使馆签证指南(新标签页打开) Embassy of Ireland in China:核对中国申请人的签证类别及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 驻华使馆的一般信息页(新标签页打开) Embassy of Ireland in China:用于核对护照有效期和中国申请人的一般签证说明。
- 驻北京使馆签证进度(新标签页打开) Embassy of Ireland in China:用于查看签证处理进度,具体时间请以页面实时更新为准。
- 爱尔兰签证中心(VFS Global)(新标签页打开) VFS Global:办理申请递交、预约时间及查询本地费用信息。
- 中国驻爱尔兰使馆海牙认证(新标签页打开)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Ireland:用于核对中国文书的海牙认证办理信息,请以页面最新公告为准。
- 爱尔兰 ISD 翻译与文件要求(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用于核对译者声明及境外官方文件验证要求,请以页面当前标准为准。
- ISD 签证费用查询页(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签证费用标准与豁免条件。
- ISD 配偶居留政策公告(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一般就业许可及公司内部调动就业许可持有者配偶的居留类别与工作安排。
- 就业许可持有者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权利(新标签页打开) Immigration Service Delivery:核对持有 Stamp 1G 签证的未成年子女在受雇工作时的具体条件与限制。
- 未成年人就业年龄、工时等一般限制(新标签页打开) Workplace Relations Commission:核对未满 18 岁雇员的法定就业年龄、工时和休息要求。
价格、时间和当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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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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